近日,聂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往钟文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桂西路与钟文路交叉路口处,因闯红灯与林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驾驶员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因当事人聂某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规定,梁平交巡警依法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林某因未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易出事,危害他人,更害己。请各位驾驶员朋友安全驾驶,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通讯员 李汶骏
责 编:叶桂君
审 核:覃蓝蓝、万先觉
总值班:杨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