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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加强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干净整洁的房间、宽敞明亮的食堂、温馨舒适的大厅……走进江津区某养老机构,只见老人们围坐在一起下象棋、看电影,近日,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来到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回访时,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其乐融融的景象。

健全养老机构规章制度、规范护工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完善基础设施……养老机构的运营和管理更加规范,5000余名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这一切还得从江津区检察院办理的重庆首例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虐待被看护人案说起。

2021年2月,小张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照顾生活难以完全自理的父亲老张,遂为其在江津区某养老院办理了入住,由护工罗某某负责老人的日常护理。

在日常照料过程中,罗某某多次殴打老张,因老人身患阿尔兹海默症,无法向家人表明其遭遇。2022年7月,小张发现父亲精神状态异常,将其送往医院检查后报警。经鉴定,老张颅脑损伤属轻伤一级。2023年12月,该案被移送至江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接手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前往涉案养老院了解案件详情,并结合案发现场监控视频以及被害人的伤情进行审查,认为罗某某存在侵犯老年人人身权益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2024年3月,法院以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当前,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日益增多,对养老机构的需求急剧增加。该案是我们办理的首例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虐待被看护人案,虐老事件的发生反映出部分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还有待提升。”该院检察官刘华桥表示,保障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的基本权益,光靠刑事打击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为此,江津区检察院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走访调研,全面梳理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问题症结。2024年5月,江津区检察院针对养老机构可能存在的管理疏漏和消防安全等问题向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措施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提升管护质量,切实保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入职和定期培训制度,对600余名护工开展规范管理,增强养老护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投入专项资金,做好养老服务技能、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养老机构持证护理员比例提高到90%;投入专项资金聘请三方机构,对全区107家养老机构开展季度全覆盖检查;以各养老机构为主体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向老人及其家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累计教育影响1万余人,形成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4年8月,江津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就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养老机构人员从业风险、加强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协作达成共识,明确建立养老机构新招录的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违法线索移送、信息通报等机制,推动养老领域社会治理进一步形成合力。

记者 张柳妞

责   编:刘学燕 陈生容

审   核:覃蓝蓝 万先觉

总值班:杨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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