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留存、导出、转发客户实名信息。”“严禁套取客户短信验证码注册互联网账号……”8月20日,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官彭刚与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人员对辖区通信公司营业网点进行随机回访时,发现大厅公告栏张贴着针对营业厅工作人员“四严禁”警示贴。
对辖区通信公司营业网点进行随机回访
回访中,营业厅负责人还介绍起了营业厅的变化。“我们建立完善了信息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增强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现在工作人员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今年3月,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华桥在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发现,辖区内部分通信公司签约代理商、授权营业厅的部分从业人员,在为客户办理通讯业务的过程中,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验证码等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开展注册App等“拉新”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可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该院建立的“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遂将该线索移送该院公益诉讼部门。
收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彭刚通过调阅刑事案件卷宗材料了解到,此类案件并非个例。2021年以来,江津区通信服务领域发生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案件。这暴露出通信公司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工作漏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足,致使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6月7日,公益诉讼部门随即对该线索立案调查,逐一调查涉案营业网点,询问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查明辖区部分通信公司存在个人信息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营业网点人员信息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存在盲区,终端设备信息安全技术保护手段亟待加强等问题。
“通信营业网点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的这些漏洞,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周其维介绍说。
为切实做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加强行业监管,6月12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相关行政机关和通信公司代表开展案件公开听证会,并在会上向行业主管部门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加强对辖区内通信公司的行业监管,指导和督促各通信公司严格规范用户个人信息处理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江津区经信委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相关运营商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进一步细化和修订渠道商管理办法,增设降星评级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在渠道代理商终端设备统一设置屏保和登录密码,开启物理防火墙和安装杀毒软件,切实强化信息安全保护技术保障。
同时,为进一步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区经信委还联合相关运营商对辖区301家渠道代理商进行专项排查活动,其中4家营业厅负责人受到约谈警告,并对渠道代理营业网点员工补签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承诺书917份,做到营业厅员工100%覆盖。7月,该院对何某等4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通信行业暴露出来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强化行业监管,促进通信公司加强行业自律,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披上了安全铠甲。”重庆市人大代表刘凯文肯定道。
通讯员 彭刚 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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