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12月17日,长寿区川染码头江水辽阔、波光粼粼,30万余尾岩原鲤、胭脂鱼等鱼苗从盆中“跃”入长江,开始了新的生命旅程。
这是长寿区农业农村委、长寿区检察院、长航公安长寿派出所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的一幕。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资金来源于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资金、涉渔案件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和生态补偿涉渔工程生态修复补偿资金。
“其中的涉渔案件生态损害赔偿资金来源于近期办理的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长寿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该院依托搭建的“长枫驿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案件办理中的释法说理力度,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当事人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将当事人是否履行生态修复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综合考虑,以生态损害赔偿金助力增殖放流,实现了生态修复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
仅过去一年,该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63件,追偿生态修复金83.3万元,增殖放流鱼苗537斤,促进了长江水域生态系统持续健康发展。
活动中,长江生态检察官、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公安干警还向周边群众开展了增殖放流、禁渔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呼吁大家共同守护长江生态,呵护母亲河“一江碧水向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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