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荣昌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从强保障、抓保护、优服务入手着力构建“未保”工作新格局。通过类案分析,总结规律和趋势,剖析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多维度发力,解决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根源问题,密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网,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把“检护民生”落到实处、走进群众心里。
2024年6月20日至21日,荣昌区检察院开展以“检护成长·芳心未爱”为主题的全市检察机关跨辖区人大代表视察活动(资料图)
“检察+社会保护”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现在,你就是小明!”
“在朋友的怂恿下,小明开始逃课,抽烟喝酒,只因看不惯同学的发型,就辱骂同学……”
2024年12月31日,荣昌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迎来第九十批体验者,荣昌初级中学的50名学生扎堆儿“打卡”玩起“模拟人生”。
“小明,别上课了!出去耍!”孩子们在“莎姐”检察官和语音提示的引导下,沉浸式感受主人公小明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整个体验区共设9个板块,第一个场景是孩子们最熟悉的学校,是他们接受教育、行为养成的重要阵地,如何防范校园暴力、杜绝与不良人员交往等是关键的‘知识点’。”该院未检工作负责人刘芳介绍,根据剧情需要,体验区还搭建了KTV、网吧、宾馆、烧烤店、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模拟场景。
一个又一个场景的无缝串联,让参观者沉浸式体验了主人公小明是如何从学校逃课、进入娱乐场所、抽烟喝酒这些不良行为,一步步发展为吸毒、结伙滋事等严重不良行为,到最后走上犯罪道路、接受法律审判、被送进监狱的悔不当初的整个过程。
“小明,假如时光可以倒流,你还会不会作出当时那样的选择呢?”
“不会!”与此同时,“莎姐”检察官适时带孩子们“复盘”小明的行为所触犯的法律条款,提醒孩子们恪守法律底线、远离违法犯罪。
“做一名遵纪守法的阳光少年,将所学所感分享给同学们。”在体验区的“心灵树洞”处,宝城初级中学学生妮妮和参观的同学们一起写下了自己的参观感悟。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普遍存在的法治观念淡薄、法律认知模糊等问题,是导致他们‘误入歧途’的主要因素。”荣昌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刘芳介绍。
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荣昌区检察院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重点,聚焦犯罪预防,以专业化办案为基础,用好用活真实案例,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样板,弥补传统教育的不足。
2024年3月,荣昌区检察院建成重庆市首个未成年人沉浸式犯罪预防体验中心,重点针对10岁至16岁易出现行为偏差的未成年人创新开展法治教育。该中心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线,以真实案例为蓝本改编创作了“小明的故事”,在层次递进的剧情中巧妙融入法律知识点,借助现代科技,让未成年人在实景体验中受震撼,在剧情推进中强化认知,在角色扮演中反思,增强规则和法治意识。
该中心运行以来,与荣昌区教委、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合作,已组织辖区及川渝其他地区5000余名学生参观体验。
据介绍,该中心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不仅仅让法治教育可观可感可触可用,还是一个综合开展心理救助、家庭教育指导、法治训诫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阵地。
“检察+家庭教育”
促进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2024年5月11日,荣昌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联合开展“芳心未爱·守护‘家’倍”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资料图)
“今天的活动让我深受启发!作为一名家长,没有教育好孩子!今后一定改正!”
2024年5月11日,在荣昌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联合开展的“芳心未爱·守护‘家’倍”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上,小华(化名)的父亲李某有感而发。
小华是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去年暑假期间,小华伙同他人,通过手机在某短视频APP上搜索“如何无钥匙启动摩托车”的视频,通过学习模仿视频里的步骤,将停放在小区楼下的摩托车盗走,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24年3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到荣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我们立即开展社会调查,我们了解到,小华的母亲是超市收银员,工作比较繁忙,父亲则经常在外打工,对小华疏于管教。没有家长的约束,小华逐渐沉迷手机。在校期间,小华曾因通过手机交友早恋被学校发现并告知家长,但家长并没有加强管教,这让小华更加肆无忌惮,”刘芳介绍,“小华本性不坏,但是缺乏正确的引导。”
鉴于小华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5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小华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小华走上歧途,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有着密切关系。我们为小华一家量身定制了家庭教育指导方案,这次活动也是其中一项措施。”刘芳说。
约20名与李某一样存在家庭监护缺失、亲子沟通不畅、孩子沉迷手机等问题的家长参加了活动。活动前,检察官向包括李某在内的9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活动还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并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帮助家长转变教育方式,告诉家长们不要做“批评家”,而要做“建设者”,要多给予孩子陪伴,为孩子树立榜样,避免每天手机不离手,以身作则引导孩子走向正轨。
“除现场活动外,我院还在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视频的方式,引导家长和孩子正确应对家庭教育中的各种问题。”刘芳介绍道,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对于塑造孩子的性格、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近两年来,荣昌区检察院依托该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室,与该区妇联、社工组织等深入合作,通过举办家庭教育指导讲座、提供一对一针对性指导、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方式,对61个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检察+教师培养”
密织齐抓共管防护网
2024年11月20日,荣昌区检察院干警在峰高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资料图)
不仅孩子们和家长是关注的重点,骨干教师的培养同样关键。
2024年10月16日,荣昌区检察院联合区教委邀请中国(重庆)妇幼健康公益大讲堂主讲专家于微主任为50余名青春期健康教育骨干教师讲授“青少年健康教育”培训课。于微主任从青春教育重要性入手,以专业医学视角和丰富经验,分析未成年人心理特点,传授教学方法,解读保健要点等,广受好评。
刘芳介绍,通过实地走访30余所学校,发现辖区中小学生缺青春期健康知识,部分中小学老师不知如何讲授。于是决定从供给侧发力,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防范不法侵害能力。
为此,荣昌区检察院加快推进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融合,会同区教委率先出台联合培养中小学青春期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工作办法和机制。加强师资选拔培养、统一设置课时、整合课程资源、定期研讨交流,推动辖区中小学常态化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同时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优化课程开发升级,持续筑牢“防火墙”。截至目前,骨干教师已为2万余名学生授课400余课时,承担示范课等,开展讲座112场次,实现全区课程全覆盖,青春期健康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检察+司法之力”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年6月26日,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荣昌区检察院共同举办“禁毒直播活动”。(资料图)
同时,荣昌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服务职能,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争取区人大、区委政法委支持,推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基金。目前首批启动资金已到位,检察院提供10万元,携手各界呵护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
为进一步减少和预防犯罪,荣昌区检察院还着力构建“线上+线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矩阵,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蓝天。与市委政法委、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共同举办“见证守护平安·共享岁月静好”禁毒日专场直播活动,累计线上观看人数达到302万人次,被多家媒体报道。邀请“小小普法员”参与摄制“法治小剧场”,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莎姐·芳心未爱”未成年人保护微信专栏,先后推出“人间小清醒”“开学云课堂”“‘青春之路,与法同步’系列普法课程”等栏目,发布“预防网络诈骗”“对校园暴力说‘不’”等原创作品14期。“莎姐”检察官还走进辖区中小学创新开展“公开课+情景演绎”法治宣传20余场次,受到师生、家长广泛好评。精心策划摄制普法课程、微视频6个,其中1个获评重庆市中小学法治精品课程一等奖并入选2024年全市中小学法治安全课程,2个微视频在“感恩生命 健康生活”川渝检察禁毒微视频大赛中获奖。
顾勇 通讯员 向福强 周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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