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落实《慈善法》存在应急机制不健全、促进措施不到位、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且互联网慈善、个人求助、社区慈善等领域存在法律空白。对此,我市应尽快启动地方立法加以弥补。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颁布实施,截至目前,江苏、浙江、北京、山东、湖北、福建、山西、广州、中山等共11个省、市完成了地方慈善立法。
2021年4至5月,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和课题组调研了綦江、南岸、璧山、永川、两江新区的慈善工作,掌握了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状况和慈善事业发展需求。
我市相关部门对外省、市慈善立法文本研究和实地调研,学习了其他省市的良好经验。2021年3月以来,我市收集并研究有关慈善立法的全国性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范性文件。5月底6月初,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大社会委、市司法局、市慈善总会、课题组一行赴浙江、江苏调研,参观了南京、杭州两地民政部门及其慈善组织的发展情况,吸收其立法先进经验。重庆应学习其他省市的做法,尽快出台慈善立法。
我市慈善立法的方向为建机制,补不足,促发展。从《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看,该法在互联网慈善、个人求助、社区慈善等领域存在法律空白,而该项立法应予以填补。该项立法还应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不健全、慈善组织管理和慈善活动不规范、慈善组织培育发展不足、慈善人才不足、慈善事业发展氛围不浓、政府支持性政策不足等问题。
记者 唐孝忠 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