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了解到,截至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1月19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件,没有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从电子商务发展、噪声污染防治、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向大会提出议案。其中,鲁磊等12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重庆市电子商务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重庆市快递业促进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程英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丁丽柏等13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重庆市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的议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市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审查、汇总研究认为,7件议案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案由充分、方案具体,符合议案要件,具备立案条件。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决定将大会秘书处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各代表团。
由于7件议案均属于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按照《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和立法技术规范的规定,大会秘书处建议将立案的7件代表议案分别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