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驾驶员刘某驾车行驶至江北区鱼嘴镇双溪口时,刺眼的阳光令他短暂失明,导致车辆撞上石墩,车辆受损严重,所幸车速不算太快,未造成人员伤亡。
1月18日15时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嘴大队接到报警称,鱼嘴镇双溪口发生一起单车事故。
经查,事发时,驾驶员刘某驾驶车牌为渝H的越野车由江北区鱼嘴镇双溪口方向向鱼嘴驶去,行驶到渝冠大道时,车辆撞向石墩,前保险杠掉落,车辆底盘和左侧车轮严重受损。
事发路段为三车道,刘某行车的左侧车道因路面故障,设置了路障设施,中间及右侧道路可通行。刘某介绍,途经该路段时,一道刺眼的阳光从前挡风玻璃照射过来,致其短暂失明,出现眩晕症状,未看清前方路障设施,导致撞上摆在路中间的石墩上。
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将面临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记者 杨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