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13卖了,买家却一直不付款!
看大四女生如何赢了这场官司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大四学生余某在网上出售了自己的iPhone13后,交付了手机,买家却一直不付款。近日,巴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决买家向余某支付货款5800元,并自2021年12月3日起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据悉,这也是我市首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学生起诉维权案件。
去年12月3日,重庆财经学院大四女学生余某在转转二手平台发布了出售iPhone13手机的消息后,很快有一名姓李的男子跟她联系,表示想要购买。双方谈妥,成交价为5800元。当日,两人进行了现场交易。然而,当余某将手机给了李某后,李某并未当场支付款项。随后,余某便让李某先出具了一张《借条》,并注明此借款定于2021年12月3日归还。如违约,则从借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之四倍计算支付此笔借款的资金利息。
然而,李某一直未履行承诺将钱付给女生。无奈之下,余某找到了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援助。调委会工作人员仔细核对了余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和买家李某的身份信息,在确认双方确实存在买卖纠纷的情况下,电话劝解李某参与校调委会组织的调解。然而,李某拒不接受调解。
为帮助余某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调委会联系了律师为其提供公益援助。余某在公益律师的帮助下,将李某告上了巴南区法院。
今年1月19日,因李某未出庭,巴南区法院公开进行了缺席审理。根据余某提供的证据等,巴南区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向余某支付货款5800元,并自2021年12月3日起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