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夜间道路通畅,车辆和行人相对较少,多数驾驶人会自然地提高车速,然而,夜间光线偏暗,驾驶人能见距离缩短,车速提高会使驾驶人视野变窄,判断、反应时间缩短,导致制动距离延长,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无法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近日凌晨1时许,宋某驾驶小车从龙水往玉龙方向行驶,通过大足区龙双路400米十字路口过程中,与右侧从双桥往龙水方向行驶由朱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致双方驾驶人均受伤、两车受损。
据调查,当时处于深夜时段,双方驾驶人的视线均受影响,且在通过路口四周信号灯均为黄灯闪烁的情况下,未减速观察周边来车,两车相会时无法及时避让,激烈的碰撞致使宋某驾驶的金色小车连续旋转3圈后才停下。
宋某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双方在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时,均未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承担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夜间驾车出行一定要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