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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莫钟明 吴 迪 记者 杨雪)李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撞伤人并负全责,法院判决后,他以没钱为由拒绝赔偿伤者胡某。近日,垫江县法院将双方组织到调解室,李某仍然“油盐不进”,法官遂依法提请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听到将在拘留所中过年的李某顿时慌了神,表示愿意进行赔偿,当场兑现2万元,并与胡某达成和解协议。
当天,垫江县法院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原来是申请执行人胡某告知,当天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要钱过程中发生纠纷,报警后,警察将送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
据了解,2020年8月17日,李某驾驶车辆至垫江县牡丹大道东城国际红绿灯时与行人胡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伤,垫江县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胡某构成一处七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因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胡某遂诉至垫江县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胡某因交通事故受到的损失264657.92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胡某遂于2021年10月25日向垫江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接手本案后,迅速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采取了查控措施,并多次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及利害关系,但李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当天,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后,申请执行人胡某表示愿意和解,法官遂再次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释法析理,向其做耐心的解释工作,然而李某“油盐不进”,仍是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法官遂依法提请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得知可能要在拘留所中过年的李某顿时慌了神,连忙表示愿意先找亲戚朋友借钱赔偿部分款项,后续按月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时止。但申请人胡某表示不同意该方案,自己被截肢的痛苦无法言说,李某至今未履行一分钱,和解又陷入了僵局……
法官遂再次对胡某及其家人进行法理、情理解释,经过7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讲情,双方当事人最终各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兑现20000元,并从下月起每月向胡某支付4000元直至全部款项还清为止。至此,这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终于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