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忠县善广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了一通来自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汪某的感谢电话。
现年75岁的汪某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刑满释放后,汪某多次到乡政府请求办理低保事宜。善广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多次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强化信息对接,主动走访辖区,了解汪某的家庭情况。
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汪某虽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但有法定赡养义务人,大儿子在东莞务工,女儿已出嫁至外地,家庭经济状况整体条件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向汪某解释相关政策的同时联系其家人通过《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提醒其子女的赡养义务。并根据《忠县特殊人群困难救助办法》为汪某申请10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金,解决汪某燃眉之急。
为了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能够重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善广司法所以“真情帮扶”为工作准则,合理妥善回应刑满释放人员的诉求,着力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 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