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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犯了法 父亲“步后尘”

本网讯 (通讯员   廖家伟)未成年儿子因犯寻衅滋事罪仍在社区矫正期间,其父亲不仅没有认真反思教育缺位的错误,反倒因同样罪名被判处刑罚。2月16日,重庆市梁平区法院向这位“糊涂”父亲夏某发出了该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法律手段敦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2022年1月,被告人夏某因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被梁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发现,夏某与该院之前判处的犯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可能系父子关系,经过认真核实,证实了承办法官的猜想。据了解,小明因长期缺乏父母关爱、疏于管教,已辍学多年。2020年6月,小明因与在校学生发生打架斗殴,情节恶劣,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夏某案发时,小明正处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

“发生在小明身上的悲剧,主要还是家风家教缺失缺位造成的。”承办法官介绍说,小明作为未成年人,缺乏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导致误入歧途,其父本应认真反思自身问题,加强对子女管理教育,帮助其走上正确道路,而夏某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仍然对小明不管不顾,反而“步其后尘”,以身试法。

全面了解案情后,梁平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夏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从法律上督促夏某履行监护人职责,提高法律意识和监护意识,做好对未成年子女道德品质、法律素养、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同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联络站”驻站市人大代表蓝荣红对夏某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

“我真是糊涂,没有给孩子做好榜样,感谢法官和人大代表的批评指导,以后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同时教育好孩子,做一名合格的家长。”夏某当场表示一定积极吸取教训,加强自身学习和家风家教的树立。

今年以来,梁平区法院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四个一”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督促未成年子女父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实质化推进少年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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