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为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以标准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百姓高品质生活,《重庆市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今(23)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
《条例》共6章44条,包括总则、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监管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立法一处处长潘登称,此次条例呈现了诸多特点。例如加强地方标准精细化管理,包括细化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确立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法律地位,细化标准制定的程序,以及明确制定标准的禁止性行为等。
“《条例》为我市首次出台,也是《标准化法》修订后西部地区首个出台,这是我市标准化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市标准化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林介绍,为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今年,将开展“标准化服务部门”“标准化服务企业”活动,集中加强《条例》的培训学习,帮助各有关单位和标准化管理人员、标准化从业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知晓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同时,认真谋划并开展“10·14标准化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营造人人参与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此外,还将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各区县人民政府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根据《条例》的规定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推动设立全市标准创新奖励制度、建立标准技术专利品牌协同机制等,不断完善标准化制度体系。对现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确保与《条例》保持一致,保证《条例》全面、准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