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重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您的位置 首页 公安专刊

家中储存百升汽油 一墙之隔就是厨房

本网讯记者 饶 果) 近日,南岸区公安分局迎龙派出所在工作中及时查处一起非法存储危险物品案,收缴胶桶2个、汽油百余升,行政拘留1人。

当天,迎龙派出所社区民警傅嘉国、张潜钟与迎龙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在辖区清油洞村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桐子岩社一农户家中存放着两个大胶桶,桶内存放成品汽油100余升。经现场查看,该场地不具备相关储存资质,且储存地点与厨房仅一墙之隔,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非法储存的汽油予以扣押,并将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人员邓某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询问。

邓某对其非法储存汽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邓某交待,因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油价持续上涨的新闻,而自己又经常跑长途,就想趁油价不高时将购买的汽油收集储存起来,以节约成本。目前,邓某已被南岸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相应资质禁止从事储存、销售成品汽油等行为,如果群众发现身边有类似情形,请立即拨打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报警。

【免责声明】重庆法治在线网未标有“来源:重庆法治在线网”或“重庆法治报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6,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了然文学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