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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正式投入使用

本网讯(记者叶惠娟)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提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2月28日,渝北区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正式投入使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黄镔为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揭牌。

当日,渝北区检察院对一起认罪认罚危险驾驶案件开展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首先在同步录音录像的等候室观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充分了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随后,犯罪嫌疑人进入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检察官再次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权利义务以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检察官通过证据开示,告知了经审查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提出了量刑建议和适用程序建议,并阐明法律依据,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最后,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对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适用程序均无异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同步录音录像结束后,检察官通过技术设备当场刻录成光盘,经在场人员签字确认后,装入特制的《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密封袋》,待案件办结后,随案归档。“在‘镜头下’办案,对我们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办案质效。”检察官任志刚如是说。

据悉,2021年渝北区检察院办结审查起诉案件2913件共4123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达3632人,数量位居全市首位。为确保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顺利推进,在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渝北区检察院建立“1+2+3+4”(即1个指导意见+2项保障+3个规范+4项步骤)工作模式,在机制建设、技术保障、操作规程、档案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为3月1日开始的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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