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昨日,记者从市三中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南川区和涪陵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一年来,已成功化解争议28件。
2010年6月,家住南川区的李先生和街道办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书》和《征地拆迁优惠购房合同》,约定了安置还房和过渡费。
李先生原本以为几年后安置房修好,自己就能搬进新家了。可当李先生高高兴兴地去接房时才发现,自己的那套安置房成了楼梯间。经多方反映,2014年楼梯间改建成住房,但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李先生多次起诉、信访,均未能解决问题。去年3月9日,李先生将街道办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街道办不履行《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行为违法,判令继续履行该协议书并支付一定的安置赔偿费。诉讼中,涪陵区人民法院依托南川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联合当地司法局、征收中心等单位组织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街道办同意按照鉴定的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补偿,并支付一定的过渡费。
据了解,市三中法院于2020年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经过大量调研,多次听取辖区行政机关、法院意见,共同探讨相关问题,于2021年10月制定出台《关于推动辖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工作建议的函》《关于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了辖区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建设,并向辖区基层法院下发指导文件,明确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范围、案件的甄别、流转等流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行愈加顺畅、化解案件量不断增加,案件化解效果愈发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