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周喜冬 通讯员 黄文姣 黄涛)近日,江津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48名工作人员在江津区法院进行了行政案件旁听,为旁听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原告郭某某因涉嫌运输染疫动物被江津区农业农村委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没收违法所得玖佰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郭某某认为区农业农村委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形,因此提起行政诉讼,希望区法院撤销区农业农村委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庭审过程中,原告、被告紧紧围绕行政处罚行为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江津区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旁听人员表示,通过此次旁听让大家直观感受到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进一步了解了司法机关审查行政执法行为的重点,提高了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执法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