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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复绿“回头看” 污染地变“桂花林”

“夏乘凉,秋飘香,以后我们回龙坝镇又多了一个网红‘桂花林’了!”3月12日,植树节当天,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以下简称一分院)和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梁滩河流域的回龙坝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当地居民高兴地说。

70棵高大茂密的桂花树为何在回龙坝镇梁滩河畔“安家”?这还要从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说起。

2020年11月24日,沙坪坝区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某工贸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可能损害生态环境。检察官调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动三轮车配件生产,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经排水沟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流入梁滩河,造成土壤和水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数额74.6万元。

2021年7月2日,沙坪坝区检察院正式立案。两个月后,该超标排放含油废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移送至一分院审查起诉。起诉前,一分院办案检察官与沙坪区检察官,再次前往涉案公司厂区做更详细的实地踏勘,发现厂区整改已达到环保要求。“超标排放含油废水的行为已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25万,今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自愿在梁滩河畔种植一片树林,以此弥补对水生态的伤害。”涉案公司负责人说。

同年10月22日,一分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也依据鉴定意见和专家咨询意见,探索开展诉外磋商先期进行生态修复。11月14日,一分院联合沙坪坝区检察院监督该公司在梁滩河流域以植树造林的替代性修复方式修复水生态环境。12月3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承担赔礼道歉、履行土壤修复义务或赔偿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费的民事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年来,一分院及辖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3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4533.1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53.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412.3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类垃圾7444.4吨。

重庆市检察院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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