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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即日起严打摩托车“炸街”扰民

本网讯 (记者 唐孝忠)为还市民一个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昨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发布消息称,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中心城区大排量摩托车“炸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集中查纠一批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摩托车,教育震慑一批违法飙车驾驶人,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口前移 加强骑手交通安全教育

深入摸排大排量摩托车底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领取和使用重庆市交通信息卡的通告》(渝府发[2021]9号)要求,对已登记未安装或安装后损坏、失效的大排量摩托车,逐一通知摩托车所有人进行补装,并对所有摩托车在办理注册、转入业务时安装交通信息卡。

严把摩托车上牌、过户、年审业务关。车辆与公告参数不符的,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车辆与注册登记时的照片不符的,一律不得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在办理6年免检业务时,发生过致人伤亡事故或被非法改装处罚过的摩托车,一律不得发放免检合格标志。

严厉打击违规摩托车产品。发现摩托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摩托车产品与公告不符的,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涉嫌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移交当地刑侦部门查处。

加强对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督促各摩托车骑行俱乐部、各品牌摩托车车友会制定成员文明行车公约,利用摩托车友聚会、集中活动的机会,向广大摩托车驾驶人开展集中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广大摩托车驾驶人文明驾车。

开展对修理厂、改装点联合执法。联合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对摩托车修理厂、改装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非法改装企业,查扣非法改装车辆。

精准治理 依法管控大排量摩托车

建立精准打击机制。建立预警发现机制,实现对重点车辆轨迹的动态追踪和自动报警;建立出警处置机制,根据预警信息情况,针对性部署周边警力第一时间处置;建立事后调查机制,固定相关证据,通过线索信息开展上门追查,做到违法必查,违法必究。

实施重点路段限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大排量摩托车依法实施限制通行措施,联合辖区生态环保部门,5月30日前,按程序开展风险评估、通告发布、设置标志标线、设置电子卡口围栏等工作,6月5日起正式实施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大排量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

升级电子警察抓拍功能。全面启动具备自动识别摩托车交通违法功能的电子执法设备,升级在用电子执法设备系统配置,加大对摩托车闯红灯、闯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抓拍和处罚。

严管路面 挂牌整治扰民突出路段

整治10类突出违法行为。对涉牌涉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超员、闯红灯、闯禁、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飙车炫技”等十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形成常态整治态势。

整治警情舆情突出路段。中心城区每天设置摩托车固定专项检查点,每天7:00~24:00开展路检路查,结合辖区实际安排流动检查站流动检查,对警情、舆情突出的路段进行调度整治,对南滨路、北滨一路、金开大道、新溉大道等23条摩托车非法改装和噪音扰民突出路段实施挂牌整治。

执行“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对无牌、假牌、套牌、未悬挂号牌、非法拼装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扣留;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依法拘留;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依法强制报废;对醉驾、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以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联动打击非法“销售改”窝点。组建专案组,联合辖区经信、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对销售窝点开展专案打击,从源头上遏制三无、改装、拼装、盗抢摩托车上路,挤压摩托车非法销售空间。

公安交巡警部门提示广大摩托车驾驶人,驾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不闯红灯、逆行、超速,更不要为了刺激炫酷追逐竞驶、“炸街”扰民。交巡警部门将针对摩托车交通违法特点,持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为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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