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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务用车”拉业务 被执法人员一眼识穿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一大队查获一起冒充公务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案件。

当日下午,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江北机场T3航站楼停车楼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贴有“公务用车”标志的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停车位上,车内坐着驾驶员还有几名乘客,行迹可疑。执法人员对该车车牌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该车为私人所有,且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经现场初步调查,车上一共3名乘客,乘客与驾驶员有约定车费行为,且驾驶员无法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资格证。执法人员随后将驾乘人员带回做进一步调查询问。

经查,3名乘客准备乘坐该车从江北机场前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一名男性乘客为驾驶员高某朋友,顺路搭乘便车;另外两名乘客与高某互不认识,均约定了车费。

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自述该车是今年2月在四川某地政府公车拍卖时购买,为了赚回买车钱,平时便用来跑“黑车”,因此保留了“公务用车”标志。

由于高某无法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资格证,且向乘客收取的费用超出了该次行程的平摊车费,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大队依法对高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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