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爽)近日,石柱县司法局和石柱县法院积极联动,成立了石柱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搭建起了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人民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多方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
成立以县法院院长、县司法局局长任组长的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推动我县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落地落实。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挂牌设立,并明确4名业务能力较强的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负责对接法院委派至该中心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诉前化解或者诉前调解工作。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明确1~2名行政审判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对相关对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