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近日,黄某驾驶劳斯莱斯在江北区南桥寺立交处抢黄灯,撞上了正常起步的越野车,造成两车受损。据现场维修员估计,维修费得上百万元。
当日上午9时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接到报警,称南桥寺立交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需要民警前往处理。
事故原因很简单,黄某驾驶劳斯莱斯沿南桥寺立交往体育公园方向行驶,为抢时间,在交通信号灯黄灯亮起时他仍然往前开,与刚刚绿灯起步的罗某驾驶的越野车相撞。劳斯莱斯撞得偏向一边,直到撞上路边花台才停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黄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赶来现场的豪车维修员估计,事故车辆维修费得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