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致余 记者 唐孝忠)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肇事司机陈某穿着兔耳连体睡衣出现在审判庭内,干扰了法庭秩序,法官依法对其予以训诫(如图)。
2021年2月,年轻男子陈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唐某受伤,警方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唐某伤情好转后,于2021年11月起诉至潼南法院。经司法鉴定后,该案定于近日开庭审理。
庭审当日,陈某穿着一件兔耳连体睡衣出现在审判庭内,与庄严的法庭格格不入。法官询问:“你怎么穿着睡衣出庭?”陈某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女子,回答说:“这是我女朋友给我买的。”此时,陈某的女友说道:“我就说不能穿,你偏要穿。”陈某则一脸茫然,并未意识到其着装已经干扰了法庭秩序,违反了法庭规则。随后,法官向陈某讲解了庭审活动的着装要求,并对陈某予以训诫。陈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表示以后绝不再犯,法官最终准许陈某出庭。
法官提醒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正面上方悬挂有国徽,法庭庄重且严肃,因此,对出庭人员的着装有专门要求。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帽子、墨镜、超短裙等个性穿搭以及拖鞋、睡衣等居家穿搭,都有悖法庭庄严的场景布置,不符合法庭的着装要求。当事人出庭应当重视参与庭审所必须的仪式感和严肃性,在穿着上应尽量选择朴素、大方、整洁的服饰,这既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法庭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