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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率先实现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

昨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副主任李媛在向会议作《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称,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与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协同配合,开展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切实保障中央令行禁止、维护法治统一。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报备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各文件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文件116件。经形式审查,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116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0件、其他文件13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48件,市高法院文件3件,市检察院文件2件,区县人大常委会文件40件。此外,通过集中清理补充报备规范性文件46件。各文件报备机关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继续规范备案材料、目录报送和报送形式等方面的管理,报备准确率100%,及时率85%。

不断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备功能,拓展延伸应用范围,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积极沟通协调,从去年1月起,“两院”规范性文件正式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备。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乡镇一级延伸,协同区县人大开展报备培训、联网测试等指导工作,9月底平台顺利联通至全市所有乡镇。截至12月底,各乡镇人大和政府通过平台集中报送规范性文件2182件,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

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各文件报备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坚持公开文件目录,通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重庆人大网公布上一年度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供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坚持文件公开和督查,将备案文件是否公开作为形式审查的重要内容,对每件文件公开情况进行核查;每季度定期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核查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文件公开情况,全年共核查753件,督导22件未公开的市政府部门文件全部公开,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扎实开展工作调研,合理确定入库范围,将市、区县、乡镇三级共11类规范性文件先期纳入。以抓好文件“清理、报备、入库”三大环节为重点,确保底数清晰、数据全面、共享规范。有效整合各系统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数据资源,强化数据动态管理和智能关联,在确保数据分类、调用、监管有机统一的前提下,采取“报备+共享”的方式,对市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数据、地方性法规数据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进行整合,推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协同。

市人大常委会将2021年确定为区县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年”,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均衡发展、整体提升。率先实现工作报告制度全覆盖。32个区县制定或修改了备案审查工作制度,34个区县设置了备案审查专门机构,纠正问题文件30余件,区县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化、显性化。

建立案例指导和通报制度。精心收集汇总案例资源,推荐的6件市和区县人大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全部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录并通过简报印发地方人大。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抓好基础工作,建立新通过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正在制定《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为我市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制支撑。同时,将不断延伸工作链条,继续推进信息化和能力建设。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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