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在高速公路施工现场,2KM提示牌和1KM提示牌相距不到50米,且锥标摆放凌乱、标志牌缺失。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六大队依法对该施工负责人给予1000元行政处罚。
4月7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至G50沪渝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577KM(忠县往石柱方向忠州长江大桥)段时,发现施工现场前端标志标牌摆放极为不规范,2KM提示牌和1KM提示牌相距不到50米,且锥标摆放凌乱、标志牌缺失,容易给途径驾驶人员造成极大迷惑。执法人员立即叫停施工并进行现场整改,随后将施工负责人带至忠县执法站进行调查处理。原来,施工负责人因天气太热,设置标志牌路程太远,便投机取巧马虎了事,以为不会被检查到。
执法人员对这样荒唐的做法进行了严肃批评,并依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给予1000元处罚。据了解,4月以来,该大队已查处两起施工不规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