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重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您的位置 首页 公安专刊

司机看手机行人横穿 发生事故双方均担责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沙坪坝区站南路发生了一起行人与摩托车相撞的事故,行人横穿马路,司机耍手机,双方都为自己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当日17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沙坪坝区站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摩托车横躺在地上,旁边一位老人受伤。随即,民警联系120将老人送至医院救治,随后对现场进行勘查。

经调查,事发当天,驾驶员黎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站南路隧道往站东路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站南路中段附近时,黎某低头查看手机导航而忽略了观察路面情况。此时,行人王某嫌过天桥太麻烦,选择了横穿公路,双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黎某摩托车受损、行人王某受伤。经医治,目前王某已无大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黎某违反了“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且存在驾驶机动车时使用手机、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行人王某违反了“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法治在线网未标有“来源:重庆法治在线网”或“重庆法治报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6,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了然文学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