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亨默 邓爱科)日前,交通执法轨道交通支队一大队在开展跨区域定线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川籍小型轿车从事非法营运案件。
当天上午,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江北机场T3航站楼发现一川籍轿车正在下客,车上有两名乘客,遂上前对其进行检查。驾驶员陈某与两名乘客均称互为朋友关系,但又无法说出对方姓名,且陈某无法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当执法人员对三人疫情防控“两码一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检查时,陈某表示没有“双码”,近期也没有做过核酸检测。执法人员立即将三人及涉案车辆带回勤务点做进一步调查。
执法人员先是向陈某通报了当前不具备“两码一证明”人员的管理措施,并第一时间联系防疫部门核实陈某的“两码一证明”,要求陈某在核实结果未出以前,于车内进行自我隔离。原来,两名乘客并不认识驾驶员陈某,两人从四川安岳出发至重庆江北机场,与陈某约定好每人120元车费,先前谎称的朋友关系,是陈某想逃避执法检查。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再次对陈某进行询问。在执法人员的不断劝说并讲明违反疫情防控的严重后果后,陈某终于说出实情。陈某是有“两码一证明”的,只是担心执法人员在查验过程中,会发现自己与乘客的转账交易记录,便偷偷卸载了微信和支付宝,试图逃避检查。随后,陈某出示了自己的“两码一证明”,均显示正常。
陈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