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王文思)4月18日22时20分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沙坪坝龙泉路口被一辆小汽车撞倒,目前已被救护车送到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救治,但是肇事司机说话有一股酒味,怀疑是酒后驾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医院,对驾驶员朱某进行询问。朱某主动承认了自己是酒后驾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带至指定窗口进行抽血检验。
经了解,事发当天,朱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大约二两白酒。朱某告诉民警,聚餐结束后本想打车返回江北区的住处,却发现身上没带钱,手机也没电了,无法支付打车费用,于是,心存侥幸驾驶车辆从土湾往石门大桥方向行驶。途经龙泉路路口时,在酒精的作用下,朱某没注意到路边的行人,将他挂倒,所幸当时车速不快,行人受伤不重,没有生命危险。
民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如果朱某的血检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他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同时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