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近日,一驾驶员在江北区洋河三路路口用广告牌遮挡车辆号牌,被人举报,驾驶员刘某被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整治工作,期间接到群众报警称,洋河三路路口有一辆白色越野车车牌号被遮挡,希望民警前往核实情况。
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车前后都挂了广告牌,真实号牌被遮挡得严严实实。经了解,驾驶人刘某的孩子在附近上兴趣班,临停几分钟接孩子放学,因担心被抓拍,竟想出了用广告牌遮挡车牌的办法。民警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交通法律宣传,刘某听后对自己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刘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之规定,被警方依法处以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