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柱县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一企业一法官”工作座谈会,邀请全县相关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参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思杰参会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主持会议,全体在家院领导、员额法官参会。
会议发布了石柱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解读了石柱法院《关于在全县推广“一企业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行业主管部门、与会企业意见建议。
蒋思杰围绕如何做好“一企业一法官”工作提出要求,一方面要提高思想认识,找准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正确定位,充分认识“一企业一法官”工作机制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切实提升企业防范、抵御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司法护航作用,一以贯之、毫不动摇地为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另一方面有力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法官要及时主动对接相应企业,深入了解企业情况,针对企业多发、易发矛盾纠纷,提出建议;要切实开展好法治宣传,变事后审理为事前预防。此外,妥善处理“三个关系”,要处理好联系对接和不当交往的关系;处理好法律咨询和个案过问的关系;处理好风险提示和裁判意见的关系,做到亲清有度,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为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 徐平 通讯员 万朝波 秦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