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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女友钱财获刑

本网讯通讯员 胡锦超 记者 唐孝忠)潼南区的王女士与网恋外地男友吴某“奔现”后变成情侣,谁料竟然是引狼入室,被吴某偷走钱财。近日,潼南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20年4月,王女士在网上认识了湖北男子吴某,双方见面后都很满意,建立了恋爱关系,吴某也从湖北来到潼南与王女士共同生活。同年9月的一天,王女士突然发现自己银行账户通过支付宝向一陌生账户数次转账共计10万元。因王女士未注册过支付宝,于是想联系吴某问情况,却发现联系不上,于是报警。2021年12月,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潼南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实为吸毒人员,专门通过聊天软件结识女性,在取得信任后窃取钱财。某日凌晨,趁王女士熟睡之机,吴某使用王女士的手机、身份证注册了支付宝账户,并绑定了王女士的银行卡,通过多次操作,将王女士银行卡内的10万元转走,并删除了交易记录。

潼南区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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