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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下车未观察酿事故 驾驶员没有提醒负全责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王文思)靠边停车后开车门,一个看似普通的小动作,却隐藏着很大的危险。不仅开车门的人要格外小心,经过的行人和车辆更要谨慎,稍不注意就容易引发事故。近日,沙坪坝区就发生一起因开车门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5月16日早上7时50分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在重庆大酒店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前往进行处置。

在事故现场,只见一辆两轮电瓶车躺在路边,一辆小型汽车右后方车门开着。电瓶车搭载的是一对母女,两人正站在一旁等待交巡警处理,看起来并无大碍。

经民警调取周边监控、询问驾驶员得知,当天,驾驶员杨某驾驶一辆灰色小轿车在小新街行驶,当车辆行驶至重庆大酒店门口时,按乘客的要求慢慢减速靠边停车。

车停好后,后排座的乘客在未仔细观察后方的情况下便打开车门,导致右侧直行的电动车驾驶员躲闪不及发生擦碰后受伤,所幸电动车驾驶员余某戴了头盔,并无大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民警依法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员余某无责。

沙区交巡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需要临时停车的,应紧靠道路右侧;在靠边停车下客时,一定要通过后视镜仔细观察后方来车情况,或者用“反手开车门”的方式,强迫自己转头看后方来车,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如果后排乘客需要下车,无法通过后视镜看清后方来车情况时,驾驶员有观察提醒义务。否则,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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