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在重庆市大足区四方小学路段,某驾校教练员段某正在教学员掉头技能,为了让学员们能够更好的观察掉头技能的具体操作,教练段某某亲自上阵在道路虚线慢车道处为学员示范掉头技巧,不料由于未观察后方路况与同向响铃车道的与吴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交巡警认定,教练段某掉头时未注意观察,妨碍相邻同向车道的小车正常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应当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时刻保持警惕,车辆在转弯、掉头、变道时,驾驶员一定要仔细观察,礼让直行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行驶。
通讯员 施竣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