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白娜)“没有你们真诚暖心的服务,我不可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真心谢谢你们!”6月17日,酉阳县泔溪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一位老太太激动地向工作人员道谢。
原来,93岁高龄的老太太家住泔溪镇太平村,育有两儿四女,她平日跟小女儿冉某一起生活,其余子女每月向小女儿支付赡养费500元。2021年6月,当小女儿欲从老太太生活卡上擅自取出2000元购买生活用品遭拒后,女儿女婿总是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为难老人,无奈之下,老人来到泔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求助。
工作人员安抚好老人后联系其女儿,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了敬老孝老善老美德,要求老人女儿彻底改正错误,履行赡养老人义务。
通过析理释法,老太的女儿深受触动,表示愿意接回老人,以后敬老爱老。然而,老太太却不同意回到她女儿家去过日子,她担心女儿只是口头答应,今后变本加厉对她不好,坚持回老屋去住。工作人员立即与酉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告知这一情况。县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安排援助律师来到泔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老太太提供法律援助,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