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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法院:厘清涉诉违法权责 维护法院诉讼秩序

本网讯 近日,市一中法院举办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制裁案件法律适用主题论坛,特邀高校专家学者、公安法制专家、员额法官、司法警察骨干等作为点评嘉宾。

据了解,本次论坛分为两个专题,第一个专题围绕“法警、法官、公安对涉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置权限”展开,4位发言人分别从法警、法官、公安机关角度,结合鲜活的案例、立法意图,对涉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主体、权限等方面进行深入阐释;第二个专题围绕“司法制裁其他法律适用问题”进行,4位发言人同样从法警、法官、公安机关角度,围绕《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中“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等专业术语的含义,充分运用文义解释等多种方法进行论证。另外,还研讨了司法警察实施训诫利弊和司法制裁回避程序的构建。

专家学者认为,法警、法官、公安机关处置涉诉违法行为权责划分要遵循两个原理,即职权配置功能适当原理和投入最小化产出最大化原理。同时,要有体系化思维,须结合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办理司法制裁案件,要充分发挥法警训诫的作用,以维护人民法院诉讼秩序。

据悉,本次论坛厘清了法警、法官、公安调查处置涉诉违法行为的权责边界,为规范司法制裁案件办理,建立法官和法警、法院和公安机关处置涉诉违法行为的衔接机制指明了方向。

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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