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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 助推辖区民营经济发展

本网讯(通讯员 董霜月 记者 饶果)近日,为助推辖区民营经济发展,巴南区检察院检察长罗伟、巴南区司法局局长陈晓辉一行前往辖区某机械制造股份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及专题调研,对该公司总经理胡某提出的经常性外出申请批准事项进行了现场宣告。

据了解,胡某系巴南区社区矫正对象,其作为该公司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主管新品开发、产品定价、技术革新等重要业务工作的负责人,需经常前往江苏、浙江、广东等地洽谈业务事宜和协调解决技术、工艺等难题。由于其岗位性质关乎企业发展需要,胡某于近期向巴南区司法局提出了关于胡某经常性外出的申请。

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当权益,充分体现教育帮扶的理念,当地司法局与检察院收到申请后,立即针对胡某具体情况,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并对其提出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

在对其提出的经常性外出申请批准事项进行现场宣告时,当地司法局与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还要求其在外务必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违法犯罪行为,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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