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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警方破获重庆首例非法采挖野生兰草案

“采花大盗”沿街贩卖野生兰草

万州警方破获重庆首例非法采挖野生兰草案

本网讯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成功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2名以谋利为目的采挖野生兰草的犯罪嫌疑人,收缴涉案野生兰草500余株、红豆杉4株。此案也是自2021年9月兰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来,在重庆破获的非法采挖野生兰草第一案。

今年3月11日,万州区森林警察支队民警经过该区艺术馆附近路段时,发现两名男子在向过往路人兜售兰草,遂上前进行盘查。询问中,民警发现现场摆放的兰草大小各异,并非单株出售,都是一丛丛的,品类也各不相同,不像是人工培育的品种,与野生兰草极为相似。民警在对两人展开进一步盘查时,发现了4株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据此,民警初步断定,这两人销售的兰草和红豆杉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民警当机立断,将两名嫌疑人予以控制,并对现场进行清点保护,共清点出兰草500余株、红豆杉4株。随后民警将两名嫌疑人带回支队开展进一步侦查。

经警方查明,两名嫌疑人郭某、胡某,都是湖北省利川市人,涉案的兰草和红豆杉是今年3月两人在利川市凉雾乡的深山中非法挖掘的,后以5至15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经相关部门司法鉴定,涉案的兰草均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豆杉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兰草是我国重要的珍稀植物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药用价值。”办案民警表示,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除兔耳兰以外的所有野生兰属均被列入其中。非法采挖、销售、收购野生兰草的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规定,涉嫌犯罪。

目前,两名嫌疑人的行为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而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冯劲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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