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某某对多位老人谎称,其所持古董价值不菲,他可代为出售,要求老人多次通过网络平台转款,但这番操作,名为古董收藏买卖,实为电信诈骗。近日,潼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王某某从他人处学习掌握了诈骗手法,从不法渠道获取老人的信息,再通过手机微信添加老人为好友,自称某古玩商城的宋经理,谎称可帮人销售古董,虚构老人所持古董有人高价收购的事实,要求老人缴纳实名认证费、交易保证金等费用,持续对老人实施诈骗。截至案发,共诈骗老人11名,诈骗金额共计44978元。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退赔了11名老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某以帮助老年人代售古董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依法应当予以从重处罚。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该院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多发,从祛病消灾、销售“保健品”到投资虚假养老项目、虚假代办养老保险……骗术不断升级,诈骗手法日益增多,受害人群逐渐扩大。骗子往往利用老年人反诈意识不强的弱点和为家庭成员分担经济压力的心理,诱骗老年人步入“低风险”“高回报”“快速到账”的陷阱。老年朋友们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性,遇事多与子女晚辈沟通商量,受骗后及时报警。另一方面,子女晚辈也应给予家中老人更多的陪伴和关爱,才能及时发现、干预老年人的反常行为。
通讯员 李 娟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