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 雪)近日,男子胡某因不愿意支付临时涨的27元代驾费,自己酒驾回家,被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铁山坪大队民警查获,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晚,江北区交巡警支队铁山坪大队在辖区设卡开展酒驾整治。21时40分许,民警发现在距离卡点大约50米的位置,一辆小型汽车突然停靠路边,车上三人下车后准备逃跑。见此情形,民警迅速上前拦住三人,并在三人身上闻到很大的酒气。
“是谁开的车?”面对民警提问,三人都称自己坐在副驾驶上,喝多了一上车就睡着,不知道是谁开的车。在反复询问无果后,民警将三人带到聚餐的地方,通过视频监控还原了真相,驾驶员胡某只得承认了自己酒驾的事实。
“今天发了工资挺高兴的,我们几人就在小餐馆聚餐喝酒,我本来是叫了代驾的,结果他来了后说下雨天要加27元钱,我当然不愿意了。”胡某解释道,不想“惯着”代驾,就抱着侥幸心理自己酒驾回家,没想到被当场查获。
胡某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对胡某作出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