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李河派出所民警沿长江一级支流三龙桥库汊水域展开例行巡查时,发现有两名男子站在河边,其中一人正拿着一副工具向河里发射,疑似非法捕捞。
民警进一步观察发现,两人正在投射箭铦耙刺,以“射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民警迅速上前,将游某、黄某两名嫌疑人控制,现场查获投射箭铦耙刺1套、非法捕捞渔获物3.63千克。游某、黄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警方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审讯,两人均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两人使用的射鱼工具,系农业农村部2021年发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中的‘投射箭铦耙刺’,其由绳索连接箭形尖刺或者带有倒刺的尖刺构成,发现鱼类后经快速投射,尖刺会刺穿鱼的身体,对鱼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有的会当场死亡,尤其对鱼类产卵季节的怀卵亲鱼破坏性极大。”民警称,二人的捕捞地点为长江一级支流天然水域,属于禁渔区。
游某、黄某因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陈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