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重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您的位置 首页 司法专刊

修路占地起纠纷 人民调解宽民心

不久前,南川区司法局兴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修路占地纠纷,有效化解了当事双方矛盾,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邻居修的便民路占了我的土地,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太过分了。”6月25日,说起邻居占用自家土地,南川区兴隆镇金花村村民陈某就气不打一处来。陈某与王某本是关系和睦的好邻居,因王某在家门口修了一条便民路,占用了陈某小部分土地,双方产生纠纷,且因沟通不畅,冲突愈演愈烈。

得知情况后,兴隆司法所立即派专业调解人员前往两人家中,实地勘查走访,弄清了双方矛盾的根源。

查明事实后,调解人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均不肯让步,调解人员只好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解开双方心结。考虑到占用土地面积不大且双方是邻居,如果起诉到法院既增加经济成本,又不利于今后邻里和睦。调解人员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劝导双方应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合法合理地行使权利,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权利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经过调解后,双方逐渐冷静下来,王某主动向陈某表示歉意,陈某表示不会索要任何赔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握手言和。

通讯员 刘 敏

【免责声明】重庆法治在线网未标有“来源:重庆法治在线网”或“重庆法治报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6,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了然文学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