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都县三建司法所收到了三建乡石龙门村老人刘某某的法律援助咨询,称无人赡养,请求帮助。
据了解,刘某某今年已88岁高龄,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已去世)。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主动接手了赡养父亲的责任。然而,老人在分配自己存款时,将部分存款分给了两个女儿和儿媳。因此,儿媳拒绝一个人再继续承担老人的赡养责任,两个女儿也不愿意分担赡养老人的责任。老人感到无处可求助,只能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多次到刘某某家中进行调解,找其两个女儿电话沟通协商,但他们均未配合。于是,司法所决定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解决老无所依的问题。
工作人员向刘星的子女们明确表示,子女有义务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在多次调解无果后,针对子女们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该所按照流程让老人走诉讼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目前,该所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等,共同协助解决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
尚俊峰 通讯员 秦波 甘杰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