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在102省道440公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查处。
当日14时许,一辆小型客车从白羊往长岭方向行驶至检查点,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人刘某某曾于2019年在云阳县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此次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刘某某陈述,当天中午他在云阳县和朋友一起聚餐时喝了酒,仍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万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依法对刘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通讯员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