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巫山海事处加大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现场检查力度,督促辖区船舶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7月19日,污染物接收船舶“三峡船污收2”到辖区停泊区开展污染物收集转运作业。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垃圾、生活污水的接收、存储、转运等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污染物接收数量与“船E行”等记录是否符合,是否存在违规外排及刷空单等相关情况。提出船方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落实防污染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零排放”规定,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不得出现刷空单和假交付情况。
下一步,巫山海事处将继续保持高压工作态势,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还长江巫山段更好的水质、更清洁的水源。
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