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乘客张先生向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投诉,称7月20日23时10分许,他在重庆北站北广场出租车排队处乘坐的出租车存在绕道嫌疑。
当日,张先生准备乘出租车前往渝中区解放西路长滨大楼,到目的地后,显示打表金额为62.7元,里程共23.4公里,张先生认为该出租车驾驶员存在绕道嫌疑。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通知驾驶员和车属公司负责人到队接受调查。经查,从重庆北站北广场出租车排队处到解放西路长滨大楼的最优里程为9.1公里,实际里程超出最优里程14.3公里。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驾驶员苏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执法人员认为,出租车驾驶员苏某驾驶渝ADD****号出租汽车存在故意绕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拟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