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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赔偿引纷争 “调普结合”化矛盾

8月16日下午,在合川区司法局钓鱼城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懈努力下,死者家属与当事公司法定代表人就黄某某意外死亡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分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一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8月11日上午,某人力资源公司职工黄某某在用工单位清理绿化带里的断裂竹子时,不慎滑倒,致头颅严重受伤身亡。事后,死者家属与用人、用工单位在协调安葬事宜和赔偿数额时,家属提出的数额与工伤保险赔付金额差距较大,双方协商不成。当事双方随即向合川区司法局钓鱼城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钓鱼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情况进行了解,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调普结合”的方式,向黄某某家属普及了《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法为纲、以案说理,稳定黄某某家属情绪,引导其依法维权。通过普法和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调解差距逐步缩小。

经过4天的不懈努力,当事双方一致同意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程序妥善解决赔偿事宜,由黄某某生前所在的某人力资源公司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后,某人力资源公司积极协助、配合黄某某的近亲属依法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此外,某人力资源公司从人道主义和关爱员工的角度,自愿给予黄某某的近亲属补助金。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该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通讯员 杨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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