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唐山吉世商贸有限公司作出1.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北人社劳监罚决字﹝2023﹞第A180号),原因为该公司未按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改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以上述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企查查”信息显示:唐山吉世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4日,法定代表人施某刚,大股东施某刚持股90%,谷某薇持股10%,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