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驹公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龙驹场镇龙腾大道和川鄂街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和一辆面包车相撞,有人受伤。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经查,当天16时30分许,叶某驾驶小车沿龙腾大道往川鄂街方向行驶,在事发路口左转时,与代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后又撞向路灯杆,导致两车和路灯受损,面包车乘客熊某某、赖某某受伤。
该路口虽然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叶某的行车方向设有醒目的让行标志。叶某在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标志指示,减速观察让直行车辆先行,结果导致事故发生。
当事人叶某驾车经过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叶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讯员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