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出台政策中包括“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如何惩治寻衅滋事、恶意阻工等违法犯罪?9月21日上午,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上,重庆政法单位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效介绍,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第一时间受理处置、查处侦办涉企违法犯罪。实行快查快办,对符合受立案条件的案件,第一时间明确责任民警,依法开展相关证据调取工作。对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将建立完善由主办地公安机关“一把手”负责的挂牌督办制度。同步追赃挽损,对在侦刑事案件,追赃挽损与破案打击并重;对具备条件的新发案件,依法启动快速查封、扣押、冻结机制;对既往案件,再次梳理财产线索,坚持应查尽查、应冻尽冻、应追尽追。做到打防结合,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究,从源头上减少相关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陆军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不正当竞争、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犯罪,以及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格依法惩处。对涉案的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会同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帮助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让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市高法院副院长李生龙介绍,重庆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涉企犯罪,严格掌握涉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罪与非罪的界限。深入开展“涉企”刑事“挂案”“积案”清理工作,建立全市法院超一年以上未审结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专门台账,强化严格法定审限内及时结案。进一步发挥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职能作用,构建办案联席会议机制,配套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置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